a.同一身体区域的同种类型损伤,其综合编码通常为S00~S99同一类目的第四位数的.7。
举例:跟骨骨折(S92.00)和拇趾骨拆(S92.40),综合编码为S92.70
b.同一身体区域的不同种类型的损伤,其综合编码通常为每一节最后类目的第四位数.7,即S09、S19、S29、S39等共10个类目。
举例:髌骨骨折(S82.00)和膝挤压伤(S87.0),综合编码为S89.7。
c.不同身体区域的同种类型的损伤,综合编码为T00~T05。
举例:左肩和上臂挫伤(S40.0)及腕和手擦伤(S60.8),综合编码为T00.2。
d.多处损伤未特指损伤部位和类型的编码于T07(不应该有这样的编码)。
e.当多处损伤不能确定哪一处损伤更严重时,以综合编码作为主要编码。
02未特指开放性损伤者,按闭合性损伤分类03需要选择使用第5位数细目
a.骨折的开放性与闭合性损伤
b.脱位的开放性与闭合性损伤
c.胸、腹、骨盆腔内器官组织的开放性与闭合性损伤
d.血管、神经的开放性与闭合性损伤
主要诊断选择主要编码:指对主要疾病的编码,当病人住院存在多个疾病时,按主要诊断选择原则进行选择。
附加编码:除了主要编码以外的其他编码。包括其他疾病、损伤中*外部原因编码以及肿瘤的形态学编码
1.总则:在本次医疗事件中,选择对健康危害最严重,花费医疗精力最多,住院时间长的诊断作为患者的主要诊断。
2.多处损伤主要诊断的选择:多处损伤如果能够确定哪一个最严重,则以最严重的损伤作为主要编码,否则要以综合编码为主要编码。
3.内部损伤伴有浅表性损伤或开放性伤口时,以内部损伤作为主要编码。
4.骨折伴随有同一部位的开放性伤口,以骨折为主要编码。[1]
案例分析1.当有多个部位的骨折损伤时,以多发性骨折为主要诊断,具体部位的骨折分别填写于其他诊断栏。
例如:
当病人有耻骨骨折、髋臼骨折、及下肢骨骨折时,我们主要诊断应选下肢及骨盆的多发性骨折T02.7为主要诊断,其他诊断耻骨骨折、骨盆骨折、下肢骨骨折可分别给予附加编码表明骨折的部位。
2.骨折伴有同一部位的开放性伤口,以骨折为主要诊断。
例:胫腓骨骨折伴小腿撕脱伤,主要诊断应选胫腓骨骨折S82.2,次要诊断为小腿开放性外伤S81.9。
3.颅骨和面骨骨折伴颅内损伤,以颅内损伤为主要诊断。
例:颅顶骨折、颧骨骨折伴蛛网膜下腔出血,主要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创伤性S06.6,次要诊断为颅顶骨折S02.0和颧骨骨折S02.4。4.内部损伤伴有浅表陛损伤或开放性损伤时,以内部损伤为主要诊断。
例:头面部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锁骨骨折。主要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创伤性S06.6,其他诊断为锁骨骨折、头面部挫伤。5.当有多处损伤时,以综合诊断为主要诊断,并按损伤情况逐个编码。
例:头皮挫伤、颅骨闭合性骨折、脑震荡、视神经损伤。主要诊断为头部多发性损伤S09.7,其他诊断为头皮裂伤、颅骨闭合性骨折、视神经损伤、脑震荡。6.当有上肢骨折,同时有下肢骨折等多部位骨折时,应选累及上肢和下肢多发生性骨折为主要诊断。
例:肱骨骨折、尺骨骨折、股骨骨折、胫腓骨骨折,主要诊断为累及上肢和下肢多发性骨折T02.6,其他诊断为肱骨骨折、尺骨骨折、股骨骨折、胫腓骨骨折。7.当有颅骨骨折、伴有上肢骨折、下肢骨折时,应选累及身体多部位的复合骨折为主要诊断,
例:顶骨骨折、尺骨骨折、腓骨骨折,主要诊断为累及身体多部位的复合骨折T02.8,其他诊断为顶骨骨折、尺骨骨折、腓骨骨折。8.当同一身体部位不同类型的多处损伤,而损伤程度相同我应其综合编码。
例:胸部挤压伤、5-8肋骨骨折、血气胸,主要诊断为胸部多处损伤S29.7.其他诊断为胸部挤压伤、5-8肋骨骨折、血气胸。9.当有多处损伤尽可能可采用分开诊断逐个编码的原则,并以损伤严重者为主要诊断编码。
例:肩部挫伤、上臂开放性伤口伴桡动脉断裂,主要诊断为桡动脉断裂S55.1,其他诊断为上臂开放性伤口、肩挫伤。总结:损伤编码是有较强的规律性,是按解剖部位由头到足的顺序排列.每个部位有十个类目.要求编码员要熟练掌握损伤的编码方法和编码规则。要认真阅读病案内容,了解损伤的部位,类型和程度,多处损伤要掌握它们之间的关系。结合编码规则综合分析,选择出主要诊断和次要诊断全面如实地反映疾病的真实情况[2]。
本文汇编自:[1]病案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