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震荡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律师说案交通事故受伤一年后死亡,家属还能
TUhjnbcbe - 2023/2/13 21:58:00
临沂白癜风医院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5837457.html

去年10月份的一天,张大伯76岁的母亲早起赶集,因为天刚蒙蒙亮,路上视线很差,她在路上被一辆电瓶车从身后撞倒,造成小腿、大腿骨折和轻微的脑震荡。经交警部门认定,电瓶车驾驶者李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大医院救治,一住院就住了4个多月。

4个多月后,医生告诉张大伯,他的母亲没有住院的必要了,年轻人伤筋动骨都要几个月才能恢复,年纪这么大了,也只能回去慢慢静养,才能慢慢恢复。母亲回家后,张大伯的妻子就负责在她身边照顾她。但过了很久母亲仍不能下地走路,只能整日躺在床上。

图文来自互联网图文无关

就这样,张大伯的母亲又在家里躺了半年有余。期间,张大伯多次找肇事者协商赔偿事宜,肇事者则以电瓶车没有买过保险为由,逃避赔偿。

今年9月份,张大伯的母亲因为长期卧床造成了较严重的褥疮,时不时还喊头晕头痛,张大医院。这一次住院,却让母子俩阴阳两隔——头晕头痛是脑震荡的后遗症,这当然并不致命,主要还是因为张大伯的母亲长期卧床不起,身体每况日下,又得了严重褥疮,住院后不久就因为全身综合性的感染被下达了多次病危通知,最终还是没能救治回来,不幸逝世。

办理完母亲的丧事后,张大伯再次找到肇事者李某某,要求赔偿,李某某认为事故发生了一年多了,张大伯的母亲的死并不是事故造成的,而是综合感染死去的,所以拒绝了张大伯的赔偿要求。

于是,张大伯找到了稠州论坛律师团,希望了解肇事者的理由是否成立,他是否应就母亲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值班律师郑文强、陈騄帮他答疑解惑:

判断该起事故中肇事者是否应当就张大伯母亲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首先要确认张大伯母亲的死亡是否与该起事故存在关联性,如果存在关联性的,显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如果不存在关联性的,则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造成张大伯母亲已经76岁高龄,交通事故造成其长期卧床治疗,势必对其身体和精神状况产生不良的影响,进而导致了综合性的感染,最终导致了死亡。显然,张大伯母亲的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所以肇事者李某某应当就张大伯母亲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除此以外,肇事者还应就张大伯母亲治疗期间的医药费、护理费等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张大伯的主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法院的支持。

听了律师的这个答复,张大伯方才露出了欣慰的表情,但一转眼他又一脸愁容:“我妈妈快80岁了,但是发生事故以前她一直都是很健康的,平时都是自己烧饭,而且还能下地种点菜家里人吃吃。事故发生以后,床上躺了一两个月,她就明显老去了,身体明显吃不消了。就这样,这个肇事者还不肯赔钱,真是天理难容!!到目前为止,他就垫付过块的住院费,其余一分都没出过。我再找他去谈一下,他还是这么无赖的话,我一定要去法院告他!”

1
查看完整版本: 律师说案交通事故受伤一年后死亡,家属还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