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大连。一名小女孩带百元现金,去超市购买了7元小食品,不一会,女孩哭着返回提出退款,收银员将情况告知老板娘,老板娘将钱退还。随后,女孩爸爸赶到超市,打了收银员一巴掌。收银员妈妈曹女士称,其女儿被打出脑震荡,就医治疗花费余元,现在对方未进行协商,正在走法律程序。
小编觉得觉得仅处以行*拘留三天,法律实在有点太惯着他了!这种情节,即使上限处理拘留15天也不为过,没必要考虑认错态度,这种败类认错就是在迷惑法律,跟那个撞完兰博基尼回头在朋友圈里炫耀别无二致,都是不值得任何可怜和同情的!老婆跑了,不想想为什么跑,却喝完酒出去撒野。丝毫不知悔改!
当今社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发生任何非法行为都会被记入档案,在各地公安机关的联网系统以及人才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