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在小区门口散个步,谁知路灯突然倾倒,不幸被砸中。去年,家住海安的七旬老人丁某就遭遇如此横祸,全身多处骨折,近两万元的损失索赔无果。前段时间,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年2月28日上午,丁某正在小区西大门门前散步,不料,小区道路西侧的一根路灯杆突然倾倒,由于年事已高躲闪不及,丁某不幸被路灯杆砸中。
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副厅长史友军
当时砸倒下以后,家里人医院抢救,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后来诊断老人肋骨断了三根,另外有轻微的脑震荡。
事情发生后,丁某及家人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路灯工程承包公司,以及路灯安装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都遭到拒绝。
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副厅长史友军
几个单位相互推诿,物业公司说我们只管小区的大门进出,还有卫生、垃圾清扫,这个路灯又不是我管也不是我建造的,承建单位都是通过政府招投标后建设的,认为他们都是按照规划设计的图纸,来进行施工的不愿意承担责任。
由于协商未果,丁某将三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一万九千多元。法院审理发现,路灯杆发生倾倒时,物业公司在上方悬挂了横幅,而气象资料显示,当时阵风风力达到九级。
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副厅长史友军
我们把当时施工的图纸调出来,把图纸和现场对照看了以后,觉得虽然是按照规划图纸施工的,但是路灯的塔柱浇筑的塔基,与规划图纸上有一点误差,最终路灯制造施工单位赔了七千块钱,另外小区物业和建设管理单位,共同承担一万两千块钱。
来源:城市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