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苟文斌,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人。
年11月15日下午,我与同事杜乘文开车前往单位的途中与相向开车而来的杨世斌及其堂弟即市J委杨琨因行车问题产生争执。杨世斌及杨琨将我们殴打至身上多处损伤。
事发当天我们两车在宁县湘乐镇方寨村路段相向行驶过程中相遇,杨世斌无故转方向占据我行驶的车道致使我不得不停下车来。杨世斌见状也停下车将我拉出车,和杨琨一同对我进行了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杨琨从其副驾驶拿下一把约30厘米的螺丝刀向我迎面挥来,划伤我的左耳,经宁县中.医院诊断我的左耳轮廓皮肤缺失0.3X0.7cm。同时被诊断为脑震荡,急性外伤后头疼,多处软组织损伤。
我同事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试图用手机录像,随即也遭到杨世斌和杨琨的拳打脚踢,手机被杨世斌抢夺过程中被摔坏。经宁县中.医院诊断我同事杜乘文局灶性大脑挫裂伤、急性外伤后头.痛、手指挫伤伴有指甲损害,导致我同事住院治L长达61天。
遭受这般恶性殴打后,我打了进行报J。谁知杨世斌和杨琨在驾车逃逸后随即又返回来对我两人进行二次殴打,行为非常恶劣,欺人太甚。
县公An局在接到我报案后3天予以立案,5天后向我和杜乘文作询问笔录。杨琨作为市监察室Z任,在我报案后,指示宁县公An局J委相关人员让我和杜乘文抓紧出院,否则就要给处分,并以丢掉工作为名对我们进行威胁。
杨琨因这次殴打他人事件被县公An机关处以Ju留,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被Ju留的竟然是他的哥哥杨世斌!让他人顶替拘留,这样明.目张胆的知法犯法令人发指。
年8月6日作为受害一方的我竟然收到宁县公An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判处殴打他人处罚元的处分。对此毫无依据且不公正的处罚决定,我打过,还去过市信F办,结果均无人受理。后来我到庆阳市公An局法制支队申请行政复议,结果是维持宁县公An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杨琨见我对此事不罢休的态度,期间来电试图和解,医院治L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以协议书为证。
但在双方签署协议后,杨琨拒不履行协议书上的约定,对此县Z法委和公An局相关人员对此事亦均无明确公正的处理意见和处理措施。
杨琨身为市J委干部,不仅不严以修.身,严以用权,还作风霸道,无故殴打致人住院,漠视普通人的人格尊严。这种任性妄为,知法犯法的行为有失J委干部的公信力,抹黑J委在老百姓心中扫hei除恶的光明形象。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早介入,给一个公正公平的处理。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