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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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9 16:35:00

年10月1日下午,在武汉洪山区的街头发生一起闹剧。一位女子将一位年轻的女性出租车司机从车里拽了出来殴打,还数次扇打对方耳光。

二人之间没有深仇大恨,仅仅是因为被女出租车司机超了车,动手的女子就认为对方是在故意别车。

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动手的女子被判赔偿余元。

判决书显示,年10月1日下午14时左右,52岁的詹女士乘坐其儿子驾驶的车辆到达武汉市洪山区北洋桥路中百超市附近时,被35岁的张女士驾驶出租车从左后方超了车。

詹女士认为,张女士存在恶意别车的行为,至北洋桥路与仁和路交汇处明通驾校门口将张女士驾驶的出租车拦下,与张女士发生了口角。

詹女士下车后,来到了张女士驾驶的出租车前,将张女士出租车车门打开,后将张女士拽出车外,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并用手数次殴打张女士。数名路人上前拦阻后,二人的冲突才告一段落。

图:视觉中国

后来,詹女士仍与张女士继续争执,并扇张女士耳光,在张女士还击后将其打倒在地。路人报警后,双方均到派出所做询问笔录及调解。

在询问笔录中,詹女士陈述,“我儿子当时很生气别了几次她,并将的士别停了,女司机在车内骂我们,我很生气并拉开车窗和她理论,她嘴上不停骂我,可能是我儿子连续几次把她别停了,她也很生气,我拉她出车外,她死死抓住我的衣服不放,我打她的手还是不放,后来我就抓她头发,并扇她耳光,但是没有打到她,她就顺势倒下去了”。

张女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脑震荡、头皮血肿、多处挫伤等,住院治疗4日。经鉴定,张女士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事后,张女士将詹女士诉至武汉洪山区法院,索赔1.6万元。

洪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女士提交的病历资料中显示的就诊时间、伤情诊断与监控视频、询问笔录相印证,可以认定张女士在与被告詹女士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受伤的事实。詹女士在与张女士发生矛盾后,未能理性处理,反而下车将张女士拉出车外,进而升级为激烈的肢体冲突,且在路人劝阻后,依然与张女士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张女士受伤,其具有过错,应依法对张女士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詹女士赔偿张女士经济损失余元。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原标题《武汉女子认为出租车故意别车,将“的姐”司机拽下车扇耳光,法院判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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