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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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5 1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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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孙燕通讯员西法

当着未成年女儿的面,男子一边吵架一边挥着杆子打伤妻子……这一次,妻子终于鼓起勇气完成报警、搬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诉离婚这一系列操作。

现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已快速通过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视觉中国供图图文无关

阿珍和阿强是相亲认识的,认识约两个月后便登记结婚。

阿珍说,婚后不久丈夫就对自己有过拳打脚踢,甚至在她怀孕8个月时,丈夫也在吵架中打她的头、掴掌。

女儿出生后,阿强不仅多次当着女儿的面家暴妻子,还动手打女儿。

今年7月初,阿珍与婆婆起了争执,阿强闻讯赶回家,但他没能缓解婆媳矛盾,而是也加入争吵,并且先用脚踢、手扇妻子,随后抄起家里的一根杆子打妻子的头部和身体。几次击打,杆子都出现了明显变形。

不满10岁的女儿在一旁目睹全过程,躲在客厅角落吓得不敢动。

因客厅装有监控,争吵声、阿强打人的声音以及部分家暴妻子的画面都被记录下来。

阿珍报警说自己遭到家暴,派出所出警处理。

经诊断,此次家暴造成阿珍脑震荡、皮肤挫伤,腰部、胸部、面部、头部均有损伤。

派出所查明,阿强因家庭琐事用杆子打伤阿珍头部的事实,并向阿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阿珍说,自己之前也不是没想过离婚,但都在家人的劝和压力下,以及考虑到有女儿,不了了之。最近这一次,让阿珍下了决心。

近日,西湖法院依照反家庭暴力法依法作出禁止阿强对阿珍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阿强骚扰、跟踪、接触并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阿珍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同时,法院在保护令中明确,如阿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案承办法官介绍,这份被称为“升级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有着不少新变化。

首先,针对家庭暴力取证难的问题,新规降低了证明标准,列举十种证据形式,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留存、收集证据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引。

证据形式包括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双方当事人陈述。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双方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妇联组织等收到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等,均可以作为证据。明确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标准是“较大可能性”,而不需要达到“高度可能性”。

同时,申请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可以成为独立案件。并且,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其次是,以往大部分情况下会认为,家庭暴力发生在夫妻,父母子女之间。现《规定》指出,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如果遭受家暴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且当事人因年老、残疾、重病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其近亲属、公安、民政等部门都可以代为申请。

再有是,《规定》进一步明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保障家庭成员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明确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此外,《规定》在保护令的惩戒条款中加大了惩治力度,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符合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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