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某女子4S店看车购车,其孩子在4S店疯闹致脸部摔伤,要求4S赔偿元医疗费,4S店拒绝赔偿。
最近,王女士来某4S店看车购车,在与销售人员了解汽车期间,王女士顽皮的孩子不幸滑倒摔了一跤,导致额头出血。4S店经理迅速让销售人员开车免费送王医院检查。
医院的诊断结果为,额头表面血肿,伴随轻微脑震荡,保守估计后期可能会留下伤疤。医生在清理完伤口以后,便让留院观察一天。第二天王女士孩子才出院,医疗费住院费共计元左右。
王女士与其丈夫来到4S店,要求4S店赔偿医疗费,以及孩子的精神损失费共计元,孩子的伤疤问题他们既往不咎。
面对王女士夫妇的要求,4S店严词拒绝。4S店表示,孩子的摔伤与4S店无任何关系,最初王女士来4S店看车的时候,销售顾问已经明确提醒王女士,让其看好孩子,以免意外发生,已经做到了提醒义务。而王女士并未将销售人员的善意提醒放在心上,导致最终的悲剧发生,所以与4S店无关,不进行任何赔偿。
王女士则表示,并未听到销售人员的提醒,在4S店也未发现任何提醒标志,这才是导致这场意外的根本所在。对于王女士未曾听到销售人善意提醒,4S店直接调出当日的监控录像,在监控录像下,王女士又表示并未听清。
最终,4S店做出一定的让步,表示仅支付元的人道主义,其他的一概不管。如果王女士认可,需要签署一份责任认定书,王女士孩子的摔伤与4S店无任何关系,元只是人道主义,并不是赔偿。
王女士并不同意4S店的让步,坚持要求赔偿元才行。4S店无奈表示,建议王女士走司法程序解决。
对于王女士这件事只能说,首先孩子的意外摔伤,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现在事情已发生了,更多的是吸取教训,在以后注意,不管是4S店也好,还是超市购物,亦或者影院,任何时刻都不要放松孩子的警惕。
然后这赔偿就有点过分了,4S店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王女士不当回事最后酿成不幸,真心与4S店无关,如果是在路边摔伤还打算找国家赔偿?4S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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