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英文版/英文翻译铸造轴承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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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铸造轴承合金牌号及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铸造锡基,铅基,铜基、铝基双金属滑动轴承及铜基,锌基,铝基合金整体滑动轴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铸造铝合金
GB/T铸造锌合金
GB/T铸造铜及铜合金
3术语和定义
GB/T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合金牌号及代号
4.1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铸造轴承合金牌号表示方法按GB/T的规定执行。
4.2合金铸造方法代号
s——砂型铸造﹔
J——金属型铸造﹔
Li——离心铸造。
4.3合金热处理状态代号
T5——固溶处理加不完全人工时效。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铸造轴承合金的化学成分见表1-表5。
表1铸造锡基轴承合金化学成分
5.2.2铸造锡基,铅基轴承合金硬度单铸试样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5.2.3铸造铜基轴承合金力学性能的单铸试件按GB/T的规定执行。
5.2.4铸造锌基轴承合金力学性能的单铸试件按GB/T的规定执行。
5.2.5铸造铝基轴承合金力学性能的单铸试件按GB/T的规定执行。
6试验方法
6.1化学成分
6.1.1锡基和铅基轴承合金成分分析
6.1.1.1锡基和铅基轴承合金成分检验按YS/T.1~.7的规定执行。在保证分析精度的条件下,允许使用其他检测方法。
6.1.1.2当分析结果有争议时,应按YS/T.1~.7进行仲裁。
6.1.2铜基轴承合金成分分析
6.1.2.1铜基轴承合金成分分析按GB/T.1~.7,GB/T.9~.13,GB/T.23的规定执行。在保证分析精度的条件下,允许使用其他检测方法。
6.1.2.2当分析结果有争议时,应按GB/T.1~.7,GB/T.9~.13,GB/T.23进行仲裁。
6.1.3锌基轴承合金成分分析
6.1.3.1锌基轴承合金成分分析按GB/T.1,GB/T.3~.10的规定执行。在保证分析精度的条件下,允许使用其他检测方法。
6.1.3.2当分析结果有争议时,应按GB/T.1,GB/T.3~.10进行仲裁。
6.1.4铝基轴承合金成分分析
6.1.4.1﹑铝基轴承合金成分分析按GB/T.3~.5、GB/T.7、GB/T.8、GB/T.10、GB/T.12,GB/T.14,GB/T.16的规定执行。在保证分析精度的条件下,允许使用其他检测方法。
6.1.4.2当分析结果有争议时,应按GB/T,3~.5、GB/T.7、GB/T.8、GB/T.10,GB/T.12,GB/T.14、GB/T.16进行仲裁。
6.2力学性能
6.2.1拉伸试验按GB/T.1的规定执行。6.2.2硬度试验按GB/T.1的规定执行。6.2.3―抗压试验按GB/T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批次
轴承合金一般以每个熔炼炉次为一个批次。在生产稳定(人员、原材料,熔炼工艺,试验方法、检验等工序的稳定)的情况下,一个工作班次内熔炼的、不同炉次的同一合金也可作为一个批次。
7.2取样方法
7.2.1试样可取自铸件本体或同时浇注的单铸试样。单铸试样的铸型条件应与产品铸件相同,试样的热处理应与同批的铸件采用同一热处理工艺进行。
7.2.2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验按批次进行,每批次送检1食试样。
7.2.3化学成分检验可只分析主要元素﹐其他元素含量可按需方要求进行抽查。7.3判定及复验
7.3.10化学成分第一次检验不合格,允许再送个试样,分析结果均符合规定,该批次合金合格,否则不合格。
7.3.2力学性能检验时,首次送检1个试样﹐如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该批次合金合格;如不符合﹐允许再送2个试样,检测相应项目,分析结果均符合规定,该批次合金合格,否则不合格。
7.3.3试样存在铸造缺陷或由于试验本身故障造成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属于无效试验v不计入检验次数中,更换试样重新送检。
7.3.4试样硬度不合格时,允许抽取同批铸件重新试验﹐抽检铸件的数量不少于5个。如果同批铸件少于5个,则全部检验。抽取铸件重新试验中有1个铸件硬度不合格时,则该批铸件应逐个进行检验。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的规定。
附录A(规范性)锡基,铅基轴承合金硬度检测试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