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曝出一起事件,就发生在西安,当地人知道吗?。“妈妈我被老师打了,好疼。”近日,西安一名11岁男孩上完暑期辅导班回家后,被家长发现身上有明显的被殴打的大面积淤伤。家长询问后得知,因为作业抽查未通过,男孩先后被两名老师在教室和楼道里进行殴打。
医院做了检查发现,男孩有轻微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据男孩透露,当天被打的学生不止他一个。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来源:河南商报)
1、看到孩子身上的淤伤,真的心疼。孩子再怎么不听话,让孩子的父母来动手就好。对于不听话的孩子,老师适当地进行一些轻微体罚,比如罚站,跑圈等,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把一个孩子打成这样就违法了,必须将这两名打人老师抓起来好好训斥一番。
2、从法律上来讲,老师真的一点都不能对学生进行处罚吗?
并不是。今年3月1日生效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针对在校顽劣的学生,老师可以基于教育的目的,对他们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
虽然上述规则中授予了老师一定的惩戒权,但这个惩戒是有限度的,一般的罚站、抄课本、跑操场是可以的。但殴打,甚至打出淤伤、脑震荡的,是绝对超过了必要限度的。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12条明确规定了,老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得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以及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因学生成绩不理想而教育惩戒学生等等。
本案中,虽然两名老师将男孩打得满身淤伤,还有轻微脑震荡,但并未达到轻伤以上的伤情,故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应加重处罚,处以10~15日拘留,并处~元罚款。除此之外,男童家长可以要求培训机构作出赔偿。
《民法典》第条规定,将人打伤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
培训机构在赔偿完毕后,可以依法向两名打人的老师进行追偿,以及开除处理。
如果这两名老师是有教师资格证的话,根据《教师法》第37条规定,相关部门可以对这两名老师进行行*处分或者解聘。
如果这两名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话,那么这两名涉事老师和他们所在的教育机构,还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3、暑假来临,许多家长为了能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就让孩子去上补习课。但实际上,很多所谓的辅导机构,里面的老师并没有教师资格证,只是很多家长并不清楚罢了。
不过此事关乎孩子的健康安全,因此家长们在选择辅导机构时,应详细地了解师资情况,选择正规的教育机构。如果家长一旦发现教辅机构有违规营业的,可以进行举报。
你们对孩子参加暑期补习班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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