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5月8日,根据红星深度报道,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听说自己的儿子在学校遭到了欺负,家长在放学后将小学生堵住,扇成了脑震荡,在事后,校方还称监控坏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小智被打脸部软组织挫伤
在3月18日,因为认为自己的儿子小邓遭到了高年级学生小智的欺负,小邓的父亲邓某、小邓的母亲王某带上小邓的舅舅在放学后,将疑似打了小邓的小智堵住,并带进学校找老师,期间,小智与三位大人发生争执,邓某动手打了小智,后来,小智被诊断为脑震荡及面部软组织挫伤,在5月2日,邓某被警方处以行*拘留10日、罚款元的处罚,对此,小智的家长表示不服,认为应该继续追究王某的责任,而且邓某实际上也并未被拘留。
根据小智的母亲李女士介绍,小智其实并不认识小邓,更不可能欺负小邓,对方可能是打错人了,而王某则否认打错人,称小邓长期受到小智的欺负,并表示邓某不是故意要打小智的,在事后,邓某一方也认识到错误,多次想赔礼道歉却遭到对方拒绝。
王某称对方提出了30万的天价赔偿,但李女士否认了这一说法,称对方曾提出2万元医药费和解,“但我们只想走法律程序”,事发至今,李女士一家也没有看到现场监控,在5月7日,阳信县第一实验小学的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因为施工导致监控损坏。
↑小智被打左侧膝部挫伤
据了解,小智今年12岁,是阳信县第一实验小学的六年级学生,其家距离学校只有一街之隔,根据李女士回忆,在3月18日下午,和小智关系较好的同班同学来到小智家里告诉李女士“小智在小区门口被三名家长堵住并带进了学校”。
在李女士丈夫听到之后,立马准备去找小智,却在小区门口碰到了小智和小邓家属,李女士向记者介绍:“当时他爸还不知道孩子被打了,只看到孩子哭了,就问对方三人是什么情况,对方说‘你家孩子在小区拿刀吓唬我家孩子,两天前还吓唬了一次’。”
据了解,小邓的家和小智的家在同一个小区,只不过并不在同一栋楼,对此,李女士的丈夫十分疑惑,在中午,孩子回家之后就没出去过,而且上学也不可能带刀,为什么小邓会认为小智威胁他了呢?李女士的丈夫表示:“小智还说他不认识小邓。”
李女士向记者介绍:“我老公就问小邓‘认识这个哥哥吗’,他家孩子说不大认识,看着不大像,我老公就说,孩子都不认识,怎么会存在欺负呢?但对方态度十分蛮横,说‘我说是那就是’!”
李女士称,双方在小区门口交涉了一会儿之后,李女士的丈夫见对方蛮不讲理,就将小智带回了家,刚回到家,正好小智的班主任王老师来家访了,班主任给学校打了个电话,建议李女士报警。
在当天晚上,李女士带着小智去了信城派出所报警,因为小智出现了头疼、想吐的症状,民警就建议李医院,医院的出院记录显示,小智因“被人打伤头面部及左膝关节致头痛头晕不适1小时”入院,被诊断为“脑震荡、面部软组织挫伤、左侧膝部挫伤”。
在第二天,李女士就去了学校,想要看一下现场监控,但校方拒绝了,李女士说:“上午,学校说是隐私,需要派出所来调取,下午,我去了派出所,然后派出所去了学校,学校又说因为施工挖到线了,监控坏了。”
根据李女士了解,小邓是阳信县第一实验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其父亲邓某在当地的一家公司上班,其母亲王某是当地的公职人员,李女士向当地的纪委监委进行了举报,在3月22日,医院给小智做了笔录,在3月26日,小智出院后做了法医鉴定,“警察跟我说‘法医鉴定没有什么伤情,你们选择调解还是走法律程序’,我们说走法律程序,然后就拖了一个多月,派出所民警告诉我们,已经处理了一个人。”
根据阳信县公安局在5月2日作出的“行*处罚决定书”显示:
现查明,年3月18日17时30分许,在阳信县第一实验小学教学楼小南楼三楼平台处,邓某认为小智欺负了儿子小邓,在小智的带领下找老师未果,邓某与小智发生争执,邓某对小智实施殴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给予邓某行*拘留10日并处罚款元的行*处罚。
虽然邓某被处罚了,但李女士一家表示不满意,李女士称,此事给小智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阴影,事发至今,小智仍躲在家中不愿出门,也不愿上学,不仅食欲不佳、嗜睡,还经常会莫名地头疼并出汗,李女士认为,威胁、殴打小智的邓某、王某和小邓的舅舅都应该为此事负责。
班主任王老师向记者介绍,小邓和小智的教室并不在一栋教学楼,“我向和小智关系好的同学了解了,他们说小智没有欺负小邓”,小邓的母亲王某否认“认错人”,王某向记者介绍,小邓经常受到小智的欺负,“小邓经常不去上学,不是藏在院子里,就是带钥匙偷偷回家,我们发现之后,经过引导,他才说自己被欺负了。”
王某称,小智经常欺负班里的同学,还曾被家长举报,成绩在班里也是垫底。记者问“为什么不及时与对方家长沟通”,王某称“担心与小智家长起冲突”。
王某向记者介绍:“小智特别横,对我们推推搡搡的,我们说去找老师,他说‘那就去找老师’,结果去学校转一圈也没找到老师,他就想逃跑,我说‘你别走啊’,他就推我丈夫,推得很用力,我丈夫可能不小心碰到他了,确实打到他脸了,我们当时真不是故意打他的,如果奔着打人去的,我们就不会跟他去学校了。”
王某称,自己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不可能打孩子的,根据公开报道显示,王某为阳信县行*审批服务局的一名科长,王某表示,在事发后,己方认识到了错误,想当面道歉,就让亲戚提出2万元医药费和解,对方不愿意,在沟通之后,对方提出30万的赔偿,“这简直就是敲诈勒索!”
李女士否认了巨额赔偿的说法,“我们一直坚持走法律程序,对方提出2万元医药费和解,我们没同意”,小智的班主任王老师告诉记者,并未接到班里其他学生家长举报小智欺负人的情况,而小智的学生成绩涉及隐私不便透露。
李女士向记者表示,在5月5日左右,她在小区看到了邓某,实际上邓某并未被拘留,对于此事,王某称,因为邓某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在得知要被拘留后“血压陡增至,全身冒汗”,医院急诊科住院,根据其发来的入院证等病历材料显示,邓某的入院时间为行*处罚当日。
根据学校的李主任介绍,在事发不久前,学校委托第三方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地下管道电缆被破坏,导致监控没有记录,小智家长报警后,学校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取证,在事发后,公安机关进行多次调解,学校也曾参与几次调解。
记者联系信城派出所,想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工作人员称需要到派出所当面了解。
绥青新闻提醒您:
如果小邓的母亲和舅舅没有动手,则不构成违法,但如果有威胁小智的人身安全的情形,李女士可以要求警方对两人进行行*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为小智的伤情并未达到轻伤或以上,所以邓某并不涉嫌刑事犯罪,不过,邓某需要赔偿小智的医药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目前,并不知道邓某是否真的“认错人”,也不知道王某所述“对方提出30万赔偿”是否属实,那么对于此事,大家还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