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官员再谈监管:对创新型业务应允许*策创新
中新5月13日电
(金融频道
汪洁)
13日,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王岩岫在2015中国金融论坛上表示,对于互联金融,进一步完善和明确相应的监管制度规则,对于创新型业务应允许按照有序尝试、稳步试点、积累经验、及时完善的思路进行开展“互联+”和业务试点创新*策制度设计。王岩岫继续肯定了互联金融的作用,他表示,“互联+”概念的提出,以及互联金融的积极探索,既体现了经济社会迈向新阶段的本质要求,也将成为金融实现自身革新,更好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路径。但他认为,金融要发挥出自身的功能和优势,学习互联、适应互联、应用互联、优化互联。但不能用互联概念替代金融自身本质属性,忽视金融蕴含的风险,甚至用互联掩盖风险、放大风险。王岩岫表示,从监管角度看,针对互联虚拟性、远程型、数据性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和明确相应的监管制度规则。基于企业和个人在线使用金融服务的真实需求,合理把握风险底线,探索适合互联运作的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借贷、金融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业务模式和风险控制模式;基于商业银行在银行卡、直销银行、络借贷、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模式基础,积极赋予探索创新的空间,加强对专营业务独立法人管理的监管制度研究,使市场机构可以在制度指导下对直销银行、在线账户管理和支付、小微络借贷、络财富管理、互联产业投贷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对于创新型业务应允许按照有序尝试、稳步试点、积累经验、及时完善的思路进行开展互联+和业务试点创新*策制度设计。”他表示。此前,2015年年初,中国银监会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旗下的普惠金融工作部将负责贷P2P的监管工作。1月底银监会相关人士还透露,2015年,互联金融一系列监管规则都会出台,对第三方支付、P2P以及利用上平台进行相互销售的互联金融公司都会进行相应监管。(中新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