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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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5/8 2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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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亲不如近邻,但电白这一邻里却因排污水起纷争继而互殴!近日,电白区法院判决了这起侵权案,双方均服判不上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案情回放

家住电白区镇上的阿清(化名)与阿雄(化名)是同村邻居。年2月,阿清在自家门口铺设水泥地板时,阿雄的父亲称该水泥地板会影响污水流向,导致污水流向自己房屋,浸坏自己房子,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看到阿清与自己父亲在争执不休,阿雄也愤愤不平参与进来,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打斗过程中,阿清头部受伤出血。阿清妻子看到发生流血事件后立即报警,民警赶到,双方才停止打斗。随后,阿清被送往该镇卫生院治疗,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脑震荡、额部及左眼角皮肤裂伤。

事发后,公安局对阿雄做出行*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阿清出院后,以阿雄侵犯其人身权益但尚未赔偿其经济损失为由,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法院裁判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经过查看卷宗,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调查了解情况后,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阿清与阿雄双方发生打斗,造成原告阿清头部受轻微伤的事实,有原告的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公安局对原告的验伤鉴定等证据在案证实,而且被告在庭审中,亦承认其因此被公安机关做出行*拘留十日的处罚。被告阿雄认为原告阿清铺设门口的水泥地板改变污水流向,侵犯了自家权益,本应采取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但被告未能冷静处理,与原告发生打斗致原告受伤,对此被告存在过错,应对原告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以及原、被告双方的过错程度大小,确认原告承担20%的责任,被告承担80%的责任。经过法院计算核实,阿清的医疗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45元,扣减阿雄垫付的元,法院判决被告阿雄向阿清赔偿.36元(.45×80%-)。双方皆服判不上诉。

法官说法

俗语有云,邻里一家人,互助大家亲。邻居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能够成为邻居本身就是一种缘分,邻里之间相处应本着相互尊重、团结友好,互敬互让、和睦相处的态度,切不可斤斤计较、小肚鸡肠。邻居遇到困难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邻居之间因发生争执切莫意气用事而大打出手。要冷静处理,搁置争议,积极妥善磋商调解处理,营造良好和睦的邻里关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通讯员:陆富祥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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