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有网友发文称,8月22日在电影院看电影时,后排孩童多次踢其座椅,制止无果后孩童父亲突然用力踹自己的座椅靠背,便立刻报警做了笔录,回家后出现暂时性昏迷,经医院检查,可能有轻微脑震荡。
事件一经曝光便引发热议,很多人指责家长不仅管不住“熊孩子”还气焰嚣张。该网友发布的现场监控视频,很大程度上佐证了对方“踢踹前排”“试图打人”的事实。26日凌晨,上海松江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对当事男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拘留的处罚决定。
又是一起和“熊孩子”有关的事件。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遇到过公共场合被孩子打扰却劝阻无效的场景,也因此,类似事件每每在舆论场中引发诸多共鸣和吐槽。而近期接连发生的几起孩子在高铁上吵闹引发家长和其他乘客争端的新闻,更是反复撩拨着公众的情绪。有网友提出建议,高铁设立带孩子车厢、带孩子看电影去专用包厢、博物馆14岁以下免进……
应该意识到,这类带有“排幼”情绪的设想既不切实际,也模糊了争议的焦点,事实上也不利于真正解决问题。首先,爱玩爱闹是孩子的天性,未成年人的规则意识需要逐步培养,经历磨合和改变的过程。更何况,任何一个成熟、健康和理性的社会,都绝不可能在法律规定之外,通过将某一群体隔绝在特定环境中的方式来建立和维护公共秩序。
其次,从众多事件中不难发现,“熊孩子”往往是表象,大部分人在遇到类似情况中还是展现出了包容的一面,事实上进一步激发矛盾、致使状况走向失控的是“熊孩子”的家长。此前事件中,高铁上孩子家长脱口而出的“我控制不了他”,折射出其不负责任的态度;而电影院里的这一幕,则更说明有些家长不仅管不好孩子,还管不好自己。人们可以不跟顽皮的孩子计较,但家长们却不能以此为挡箭牌,逃避应尽的监护义务。
归根结底,孩子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意踢踹,是家庭教育和社会治理的双重责任,要解决问题,就不能只盯着“熊孩子”的标签。往小了说,家长的做法会潜移默化影响和塑造孩子的是非观念;往大了说,这类事件的处理结果,关系到社会中每一个普通人的安全感。那么当道德秩序无法有效制约孩子及家长的言行时,法律应该及时发挥作用,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社会风气向善。
此次事件中,踢踹前排座椅的孩子家长最终被刑拘,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在此过程中,当地警方的处理方式受到了一些质疑。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和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先进行调解处理,调解失败后再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于正常流程。这一点,或可在警情通报中体现得更明确些,避免造成误会。当然,根据过去的经验看,公众更希望包括调解在内的每一步都做到严格依法处理,这种期待理应被正视和满足。
其实从行为性质来看,孩子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意踢踹,应该是一件非常小的“小事”;从造成的后果来看,此类事件大同小异,没有什么新奇特殊的新闻点,却屡屡掀起争议,占用公共资源,这本身也值得反思。
(光明网,作者梁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