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国办函〔〕58号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海关总署、药监局:
根据《易制*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α-苯乙酰乙酸甲酯、α-乙酰乙酰苯胺、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和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为第二类易制*化学品,增列苯乙腈、γ-丁内酯为第三类易制*化学品。
国务院办公厅
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易制*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樟素
5.*樟油
6.异*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素、伪麻*素、消旋麻*素、去甲麻*素、甲基麻*素、麻*浸膏、麻*浸膏粉等麻*素类物质*
年增列1-苯基-2-溴-1-丙酮
年增列3-氧-2-苯基丁腈
年增列N-苯乙基-4-哌啶酮
年增列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年增列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年增列溴素
年增列1-苯基-1-丙酮
年增列α-苯乙酰乙酸甲酯
年增列α-乙酰乙酰苯胺
年增列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
年增列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年增列苯乙腈
年增列γ-丁内酯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原标题:《重磅!这6种物质被列为易制*化学品(附详细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