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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大爷玩轮滑和狗相撞,致骨折十级伤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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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某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60岁大爷在公园玩轮滑的时候和一只没有牵引绳的狗相撞,导致大腿骨折,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

对此,大爷认为狗主人没有尽到看护责任,向狗主人索赔23万。而狗主人则不这么认为,他表示不是狗撞到了人,而是人撞到了狗,他发现事发时大爷玩轮滑的速度比年轻人还要快一点,大爷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说自家狗特别听话,一般不会离开自己2米。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9条规定,动物饲养者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的,应该承担责任,除非可以证明被侵权人存在重大过失,在这个案例中,狗听话不攻击人只是狗主人主观的判断,但是他没有用牵引绳却是客观的事实,他没有尽到该尽的责任,理应赔偿,王大爷玩轮滑的速度虽然比较快,但这不是重大的错误,不能成为狗主人的免责理由。

网友们多数认为狗主人全责,还有网友表示:“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狗”,虽然这句话不是很文雅,但话糙理不糙,目前养狗人数高达万,随之而来的是各种不文明现象,让很多人有苦难言。

阜阳市6月份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案例:市民李某在遛自家的大狼狗时,狗过度兴奋,挣脱了牵引绳,撞到了一个80多岁的老人,导致老人出现了轻微的脑震荡和擦伤,在民警的协调下,狗主人赔付了老人元。

一些养狗人号称要给狗自由,所以遛狗的时候不牵绳,当路人感到害怕、提醒的时候,他们只会说:“哎呀我就狗很听话的,一般不会攻击人的”,但和主人再亲近的狗,那也是动物,人类是无法揣测出他们的想法的,次安全了,但第次狗把行人咬了怎么办?

况且,在遛狗的时候牵绳,不仅可以防止狗乱跑撞倒老人、小孩、孕妇,给其他人造成伤害,对于狗也是一种保护。年幼、处于发情期的狗狗非常活泼,若是不牵绳乱跑的话,很有可能迷路成为流浪狗。在人类家庭长大的宠物狗,独立生存的能力是很差的,成为流浪狗后结局会很惨,加之城市里车水马龙,没有牵引绳的狗乱跑,也很有可能成为轮胎下的亡魂。

论起养狗的热情,美国人一点都不输给中国人,美国仅有3亿多人,养了只狗,18%的美国人不仅把狗当成宠物,还把它们当作家人和朋友,会给狗狗举办生日party,美国45任总统里,40任都在白宫里养过狗。

在美国,和狗有关的法律有3部,分别是《联邦动物保护法》、《睦邻法》、《恶犬法案》,这3部法律对养狗人的责任义务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美国的养狗人在公共场合必须给狗佩戴约束带,不然狗会被杀死或者是充公,狗主人还有可能蹲90天的大牢,此外还硬性要求大型、烈性犬的主人在养狗之前购买保额为10万美元的保险,以便发生意外的时候赔偿受害人。

在部分州,咬人的“肇事狗”在12小时内会被强制安乐死,狗主人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洛杉矶33岁的戴安娜·惠普被邻居家的恶犬咬死,狗主人最终被判过失杀人罪。

严厉的惩处、完善的法规,使得大多数的美国养狗人都规范自己的行为,尽到该尽的义务,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的社会对宠物狗的态度普遍比较友好,也没有被逼着仇视狗的人,网络上爱狗人士和仇狗人士互喷的现象几乎不存在。

这其实也给了我们启示:呼吁养狗人提升素质能够起到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良好的秩序需要法规来完善,人之所以会做出一些不文明的行为,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做的收益远大于损失,那么就对不文明的行为严加惩罚,当损失大于收益的时候,他们就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了。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一案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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