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合规的最重要一步就是判定自己的化学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否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企事业单位如果对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策有任何疑问可以在应急管理部网站上留言,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危化监管司会在网上给予公开回复(示例如下)。瑞旭集团总结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及判断定原则相关的官方常见问答,供广大企业及同行们参考。
问题1:目前危险化学品目录还是参照版本吗?另柴油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当地应急管理局认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答: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是版,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闪点小于60摄氏度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问题2:如果物质的主要成分均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里面,但是该物质的SDS显示危险性皮肤腐蚀2,严重眼损伤2A,致癌性1B.请问此物质是否危险化学品?公司是否需要做危险化学品管理?
答:请找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做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后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如属于危险化学品,请确定企业性质是否属于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或使用企业等,并按照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问题3:最近有市场传闻,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下发了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目录(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将其中柴油部分进行了更改,-10号及以上牌号的车用柴油不纳入《目录》进行管理,-20号及以下牌号的车用柴油按纳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请问这个是真实的吗?
答:是的。该指南正在征求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意见,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上单位反馈,或直接将书面意见寄送至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回复时间:-08-17)
问题4:原安监总管三[]95号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同时在发布文件中描述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化学品。其中,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实行目录管理,还是除目录以外,符合条件的都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95号)及关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解读,符合有关判定条件的都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问题5:很多物料的MSDS(安全数据说明书)上显示其成分含有《危险化学品目录(版)》里的成份,但是含量低于70%,但是危险性说明里显示“严重损伤/刺激眼睛:分类2A皮肤腐蚀/刺激:分类2,皮肤致敏物:分类1”等,这种化学品到底算不算危险化学品?(到底根据成分判断还是根据危险性识别中的分类1,2?)是否必须存放在有资质的危险品仓库?
答:此类产品根据危险性分类若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但是,如果此类产品本身没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不符合70%原则,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目录第项的规定,那么该产品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相关许可,不需要存放在有资质的专用仓库中,但存放的仓库也应满足建筑防火规范等求,确保安全。
问题6:干冰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呢?
答:干冰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干冰是固体,压缩二氧化碳是气体。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二氧化碳只是针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