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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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太婆乘坐电梯导致腰椎骨折鉴定电梯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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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0

封面新闻记者李昕锋丁伟摄影摄像报道

最近,乐山一名75岁的太婆独自乘坐电梯时,竟因电梯发生故障,不仅被困,还多处受伤。

事发小区

太婆乘电梯从16楼下楼

被困半小时多处受伤

3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了事发地的乐山城区莱佛士帝景小区。

该小区位于乐山闹市区,事发的22栋为商住两用楼,导致太婆受伤的35号电梯显示正在检修停止服务中。

记者见到了双目失明的韩晓蓉。她介绍,3月14日晚8点30分许,她75岁的母亲李婆婆独自从22栋16楼乘坐35号电梯下楼,该电梯突然出了问题,下落过程中卡在1楼和2楼之间,母亲不仅被困,还受了伤。

事发后,公安民警、电梯维保方和物管经过约半小时营救,李婆婆终于获救,后被紧急医院。

随后,记者见到了病床上的李婆婆,尽管意识较为清醒,但她仍不断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不晓得咋个,一进电梯,就开始往下落,我就跌到了,也出不去,全身都痛。”

医院处了解到,此次事故导致李婆婆腰椎骨折、头枕部头皮下血肿、肺挫伤、脑震荡和多处软挫伤等一系列伤病,预计治疗费用为3万元。

责任单位垫付元医药费

家属认为其应承担全部治疗费用

韩晓蓉说,3月15日,电梯维保方和医院,并垫付了元医药费,之后他们却什么都不管了,“我是个残疾人,无法照顾母亲,所以请了一个护工,每天元钱;既然母亲是乘坐电梯而受伤的,那就应该由电梯责任单位承担护工费和后续医疗费,直到康复出院,还没有什么后遗症。”

跟随韩晓蓉,记者来到了来福士帝景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

汇丰物业莱佛士帝景项目负责人宋加富表示,在电梯发生故障后,他们第一时间对李婆婆进行救援,又在第二天随电梯维保方垫付了元医药费。

对于韩晓蓉提出的护工费和后续医疗费,宋加富认为,应等李婆婆伤愈出院后,再依据鉴定协商医疗费;目前产生的费用,应暂由其家属承担。

对此,韩晓蓉表示不能认可,还将继续协商,且不排除走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事发35号电梯的认证情况和检修证件

事故鉴定为电梯故障

由于较大惯性造成老人受伤

在物业中心,记者见到了电梯维保方的东莞巨通电梯有限公司乐山负责人张建刚。他表示,对14日电梯事故已有初步鉴定结果——即地坑涨紧轮开关动作,导致电梯在运行中停止,这种情况属于电梯自我保护状态,由于李婆婆年级偏大,在电梯中受到惊吓,不慎跌倒后导致受伤。

张建刚表示,事发35号电梯在年就投入运行,每年都要进行年检,每月进行2次日常保养。与此同时,他还向记者展示了该小区所有电梯的认证情况与检修证件。

随后,记者采访到了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副所长潘洋。

潘洋对电梯维保方出具的鉴定结果表示认可,“电梯发生停止,就是电梯某个安全部件动作,导致电梯自我保护,出现电梯自我保护状况,则可认定为电梯出现故障;在正常速度下,由于突然的一个较大惯性,是很有可能造成乘客身体受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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