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震荡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乐平李某酒后盖房子摔下脑震荡房东竟要赔 [复制链接]

1#

爆料求助投稿》添加

业务合作投诉》添加

案由:提供劳务者损害纠纷

承办单位:乐平市洪岩法律服务所

案件简介:某年12月15日,因农村建房,石某将自家的水电安装事宜全部包给夏某个人操作,包工不包料,不管饭,双方协商为元。为了尽快完工,当天夏某便雇请了李某前来帮忙装。上午,正常做完事情后,房东石某看夏某和李某回家吃饭不方便,便留下两人吃中饭,吃饭时房东拿出酒来与两人喝。李某因平时比较好酒,便多喝了一点。下午继续干活时,石某和夏某曾问过李某是否能干活,李某称没事。夏某便安排了李某下午在二楼房间安装电灯,自己上三楼安装水箱。在任何人没有在场的情况下,李某从人字梯上摔下。

事发当时,李某表面上是头皮破裂。石某和夏某及时将李某送往诊所医治,李某说并无大碍。但到了晚上,李某回家出现头晕恶心,其家医院治疗,经诊断为重度脑震荡,住院10天,花去医药费2万余元。此后,李某便向夏某和石某两人索要赔偿,夏某和石某两人则互推责任,产生纠纷。

承办过程

12月25日受援助人李某找到了洪岩法律服务所,为平息矛盾和纠纷,洪岩法律服务所根据法律援助条件为其实施援助,在当地司法所进行非诉调解。

调解中,石某始终称自己房子的水电安装事宜全部包给了夏某,李某出事与自己无关。夏某则称,在房东家做事,出了事情,房东应当就李某的伤害承担责任,房东赔偿大头,自己赔偿小头,互相扯皮。李某则称要求两人赔偿4万元。三方对调解各自以自己为重,无法走在一起。见此情况后,承办人一方面向三方解释《侵权责任法》,明细的给划分责任,夏某承担雇主责任,石某承担选人不当责任,李某饮酒后干活出事存在一定的过错,自已就过错部分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就诉讼程序给予讲解,诉讼以后会给予三方带来更多的精力消耗及麻烦。

三方在听明法理后,承办人给予了建议,李某不能做出伤残结论,就医疗费、误工等方面赔偿石某承担20%,夏某承担40%、李某自行承担40%,夏某、石某共一次性赔偿李某1.5万元,平息纠纷。

简要点评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六第: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夏某承担雇主责任,石某承担选人不当责任,李某承担过错责任。

▍信息来源:法制乐平

▍责任编辑:乐平在线编辑部王慧琴

▍法律顾问:程晨江西弘乐律师事务所

▍爆料供稿:lpzxbjb(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