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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反应方程式质量守恒定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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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守恒定律:

定义:在化学反应中,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判断下列变化能否用质量守恒定律解释?

1.10g糖溶于90g水形成g糖水

溶解不属于化学变化

2.g冰融化成g水

熔化不属于化学变化

3.2L氢气和1L氧气反应后生成3L水蒸气

质量守恒定律仅适于质量的变化

运用质量守恒定律应注意:

①只有化学变化才遵守质量守恒定律,物理变化不用质量守恒定律解释。

②质量守恒定律研究的仅是指“质量”,不能任意扩展到其它物理量。

③守恒的是“总质量”,即“参加反应的各反应物的总质量”和“生成物的总质量”。如沉淀、气体等都应考虑进去。

④“参加”意味着没有参加反应(剩余)的物质的质量不能算在内。

二、化学反应的实质:

分子分裂成原子,原子重新组合成新的分子。

物质的质量总和相等:原子种类没有改变,原子数目没有增减

质量守恒定律的应用镁带在空气中燃烧后,生成物氧化镁的质量比镁带的质量增加了,为什么?

根据质量守恒定律,镁燃烧后生成氧化镁的质量等于参加反应的镁和氧气的质量总和。因此,镁燃烧后固体的质量比镁的质量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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