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子不教,父之过。孩子身上的种种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原生家庭的教育问题。我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当孩子们还在牙牙学语,蹒跚学步的时候,父母的一切行为,便成了孩子的模仿对象。自然,长大以后,孩子的很多不良行为也正是映射了父母为人处事中的不良行为,
近日,网上流传的一则六年级学生把老师打成脑震荡的新闻让笔者十分痛心。痛心的不止是不满14周岁,法律上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就种下如此暴力的种子,更是事后,家长对于这一事件的诡辩。
新闻事件是这样的:学生小廖在课堂上摔倒,椅子,书本等散落一地。老师管教学生要遵守纪录,并将小廖扶起之后。小廖拿起雨伞猛打老师头部, 后经医生诊断,周老师有脑震荡的症状,左耳挫裂伤,缝了数针。
于是周老师将小廖的家长诉至法院,并提出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8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庭审中,男生父亲廖先生及代理律师辩称,首先,他们对周老师被打伤深表歉意;其次,他们认为,作为学校还有老师,对事件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如果你距离远他不可能打你,他收拾好(东西)了以后,自然会坐好,这个老师被打的主要原因,是她太靠近(我小孩了),就好像你看见那条蛇,你一抓那条蛇被蛇咬,这个是正常的。”
周老师说,小廖并不是一时冲动,因为之前也有老师遭受过类似的侵害。
男生父亲的说辞,显然是为了推卸责任而狡辩。老师课堂管教学生,这本是教师的正常工作范畴,一方面保证被管教者能正常学习,另一方面,也保证其他学生不受影响。但是在工作工程中,人身安全都不受保护,你让教师如何上课,让其他学生如何正常学习?
男生的父亲做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比喻,说他的孩子打老师是因为老师离得太近。就好像你抓蛇,蛇会咬你一样。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东郭先生遇到一条被猎人追杀的狼,在狼的哀求下,把它藏起来,可是猎人走后,狼却要吃了东郭先生。我们的老师传授我们知识,教育我们为人处世的道理,也可以说是我们的“东郭先生”。但是我们的孩子,被称为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怎么就成为了“狼”?尊师重教难道不是应该是被从小被教育,而且刻在骨子里的人性信条吗?
反过来想,当一个教师,在教书育人时首先要考虑的是人身安全如何保证,课堂上所面对的是人还是会随时反咬你一口的“狼”,那将是教育行业的一大悲哀,也是尊师重道这一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大退步。荀子言:“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教师这一职业,于个人而言,是人生道路的指明灯。于国家而言,他呵护着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希望。
保护教师的人生安全和合法权益,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