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看白癜风疗效好医院 https://m-mip.39.net/disease/yldt/bjzkbdfyy/有网友私信与我,提出这样的问题:
我2月19号出车祸,当时,双方都没报警,他也没打保险电话,医院后,简单地检查了下伤口,没有住院,而后在家休息,门诊治疗,回家休息,而后发现耳鸣,一直当成脑震荡治疗,耳鸣一直没有改变,治疗了快两个月,在昨天也就是4月14号去耳鼻喉科检查,确定为耳部,感音神经缺失,医生不明确写外伤导致,只是口头说这个症状和当初的车祸对得上,这样的情况下,医院治疗耳朵的费用,对方可以辩解为不是她的车祸导致的,毕竟我也没有住院,要是对方不承认,说是我后面自己受伤导致的话,有什么方法让她承认吗?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应当报案,否则,但可能出现对受害人不利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按该条规定,驾驶人——立即停车——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说,法律规定肇事司机应当立即报案。
《道路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按该条规定,肇事司机不报案,那就有可能出现肇事逃逸的情况,肇事逃逸,交警会认定司机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如果,出现肇事司机因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那么,对受害人来说,是不好的。保险公司交强险对肇事逃逸的,赔偿没有影响。但是,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可能会拒赔。
保险公司机动车综合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中约定: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当然,交警也可以不以肇事司机逃逸认定责任。交警也可以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关于事故发生时未发现的伤情,过后肇事司机不认可,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实践中要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难。首先,有交警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证明发生了交通事故。其次,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有门诊发票、门诊记录等,可以证明当时在医疗治疗损伤的情况。其三,可以申请鉴定。如果,协商赔偿不成,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人用上面的证据证明自己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了,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认为,受害人听力下降或丧失,是其他原因造成或者二次损伤造成,那么,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就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受害人听力下降或丧失二次损伤的时间、地点、程度等,那么,法院就可以认定受害人的听力下降或丧失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上,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在民事诉讼上,只要求有证据优势,即可证明案件事实。事实上,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不可能证明受害人听力下降或丧失二次损伤的时间、地点、程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