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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10 12:01:00

二、临床研究与开发过程

药物从开始研发到上市销售是一项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的复杂系统工程,主要研究和开发工作包括化合物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申请和批准、临床研究、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以及上市后持续研究。

化合物研究

化合物研究是新药研发的初始阶段,具体工作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划分为早期研究、靶标选择与证实、先导化合物研究、早期安全性测试与先导化合物优先。早期研究是为了尽可能地理解疾病产生的原因与条件,了解疾病如何影响蛋白酶的产生进而影响器官内细胞的活动,理解疾病的起因是治疗该种疾病的基础。了解疾病后的重要工作是选择和证实疾病的靶标,药物的靶标包括蛋白酶、受体、离子通道等,靶标通常与疾病有相关性,药物分子与靶标发生反应,进而治愈相关疾病。确定靶标后,需要寻找一个与靶标结合反应的化学分子作为药物候选者,该候选者被称为先导化合物。它的发现主要通过对天然活性物质的挖掘、重新设计合成化合物,对大量现有化合物筛选、以及利用基因工程技术制造出具有治疗作用的生物分子。大量先导化合物发现后,通过ADME/Tox测试进一步挑选出最合适的化合物进入优化阶段,优化后再进行体外活性评价、循环反馈,最终获得优良的候选药物。

临床前研究

该阶段主要是在实验室条件下,通过对化合物研究阶段获得的候选药物分别进行实验室研究和活体动物研究,以观察化合物对目标疾病的生物活性,并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安全性评估主要包括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依赖性试验、药代动力学试验、及与评价药物安全性有关的其他试验。在这个阶段,制药企业也开始致力于研究如何生产临床试验所需的大量药品的技术,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等内容。整个临床前研究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需要从至个先导化合物中挑选出1-5个作为新药而申请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的申请与审批

根据CFDA与FDA的要求,候选药物完成临床前研究,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新药临床试验批件(investigationalnewdrug,IND)的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所有临床前研究资料、生产制造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考察等资料。同时申请材料必须包括详细的临床试验方案等信息。监管机构根据制药企业提供的申请资料,判断其候选药物在临床试验中不会对受试者产生不合理的风险后,批准该药物的临床试验批件。

临床研究

临床研究的目的是对新药进行广泛的人体试验,评估其对疾病的有效性以及对人体安全的影响。该阶段主要分为Ⅰ、Ⅱ、Ⅲ、Ⅳ期。新药在批准上市前需要进行Ⅰ-Ⅲ期临床试验,而Ⅳ期临床试验通常在新药上市后进行。

Ⅰ期临床试验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从绝对安全的初始计量开始,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同时对人体能够耐受的剂量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为Ⅱ期临床试验的给药方案提供依据。Ⅰ期临床试验的受试者为健康的志愿者,在特殊情况下也选择病人为受试者。受试人数为20-30例,因此Ⅰ期临床试验常在1-2家临床研究机构开展。其临床试验包括药物代谢动力学试验(PK),分析研究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药代动力学特征;生物等效性试验(BK),用生物利用度的研究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不同剂型,在相同实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耐受性试验,用于初步研究药物对人体安全性的影响,观察人体的耐受程度再判断能够承受新药的剂量范围。

Ⅱ期临床试验是治疗作用初步评估阶段。评价药物对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为Ⅲ期临床试验的方案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可根据研究目的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如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与标准疗法进行比较可以使用安慰剂。按照法规要求,实验组和对照组的例数不得低于例,给药剂量方案参照临床前试验和Ⅰ期试验的实际情况制定。

Ⅲ期临床试验是治疗作用的确证阶段。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该阶段的试验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Ⅲ期临床试验组的例数不低于例,对照组与治疗组的比例不低于1:3,具体例数应符合统计学要求,以进一步考察不同受试者所需剂量和依从性。

Ⅳ期临床试验则是新药上市后的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人群和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及改进给药剂量等。此阶段一般不设对照组,医院进行,人员例数不少于例,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发现其远期副作用,并对其远期疗效加以评估。同时Ⅳ期临床试验还要进一步了解新药对患者的经济和生活质量的影响。

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

通过Ⅰ期-Ⅲ期的临床试验后,企业将分析所有的试验数据,如果数据能够证明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药企业将向监管机构提交新药注册申请(newdrugapplication,NDA)。新药申请必须包括制药企业所掌握的一切相关科学信息,监管机构的专家根据制药企业提供的所有信息,最终确定该新药是否具备上市资格。主要的判断标准包括新药对患者的治疗效果能否超过其潜在风险、新药上市后的用药指导、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及样品质量能否保证药物的各类生物活性等。新药申请获得监管机构的审批后,制药企业才能生产并在市场上进行推广销售。

上市后持续研究

随着大批患者开始使用该药,制药企业应当持续考察药品的生产工艺、质量、稳定性、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递交报告。企业还要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展Ⅳ其临床试验以进一步研究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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