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明确提出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的要求,并规定了具体的分级方法。根据其规定,危险化学物质的重大危险源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一、等级分类的指标值:
采用单元内的各种危险化学物质实际存在的量和“危险化学物质重大危险源辨识”(GB)中规定的临界量的比率,使用补正系数补正的比率之和R作为等级指标。
二、R的计算方法:
公式中:
q1、q2、...、qn-各危险化学物质实际存在的量(单位:吨);
q1、q2、...、qn-各危险化学物质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各危险化学品对应的修正系数;
α-该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工厂外暴露者的修正系数。
三、分级标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R值:
一级R≥;
二级R≥50;
三级50R≥10;
四级R10;